根据《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时数安排》,教学任务已近尾声,现将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停课时间:
1. 跨专业选修课上课学时为30学时,课程上满30学时后停课,2010年1月10前全部停课。
2. 阶段性课程(教学计划不满18周)在完成教学计划学时后即行停课。
3. 2010届毕业班上课至2010年1月8日,1月9日停课。
4. 其它课程,上课至2010年1月15日(周五),1月16日停课。
二、期末考核时间:
1.公共课的考核
① 跨学科专业公共选修课
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安排。课程完成30学时后,随堂进行考核(以试卷形式考核科目,任课教师应于考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样卷,由教务处统一制卷,非试卷形式考核的科目,任课教师应向教务处提交考核方案)。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任课教师须将考核成绩报送教务处。
② 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通知老师出卷、制卷、安排考场、监考等)。考核时间定于2010年1月18-20日进行。
2.阶段性课程考核
阶段性课程考核安排由各教学系组织(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监考等),教务处统一协调,在完成规定教学时数后随即进行考核。
3.2010届毕业班课程定于1月11-15日考核,由各教学系组织安排。
4.其它课程的考核
其它课程的考核时间定于2010年1月21日至28日进行。课程的考核安排由各教学系组织(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监考等),教务处统一协调。
三、放假时间:
1月29日放寒假(腊月十五)。
四、试卷命题及要求
1.考核类型
本学期所有开设的课程均必须进行考核。每门课程的考核类型(考试或考查)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2.命题
每门课出A、B两套试卷。各种考核形式(开卷、闭卷、论文、作品、设计等)都必须出卷。开卷考试的试卷,在卷头上必须注明“开卷”字样,并另作需带资料的本数或用具名称的说明,不允许使用复印资料。
3.要求
(1)A、B两份试卷的份量、题型、难度大体相当,凡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教师同时授课的课程,或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班级同时开课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试卷。所有试卷必须打印,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各类课程的命题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
五、考务及管理
1.考前宣传:
(1)各教学系应切实加强考纪、考风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考核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孝新教[2008]15号)等有关规定。
(2)对学生进行诚信和证件意识的教育。每位学生必须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坚决杜绝无证考试或其他违规现象。
(3)期末考核一般不得缓考。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应事先请假,至少于考前1天办理缓考手续。
2.监考人员培训:各教学系应对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者进行培训。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孝新教[2007]4号)和《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孝新教[2007]7号)有关规定。
3.考务工作:包括命题及审核、试卷的印制和分装、考核安排的通知、监考人员的督促等。
(1)全校性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排(含考场的编排、监考人员的安排等)。
(2)其它课程:考场的编排由各教学系按教务处分配的时间和考场安排。
请各教学系于12月31日前将期末考核安排报教务处审查。
4.试卷的保密:各教学系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试卷的保密工作,严防试卷泄密。所有试卷须经教学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确定考核试卷(A或B)后才能印制。各系将样卷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制卷。
5.考核巡视:各教学系应一如既往地做好巡视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专班到考场进行巡视。
六、阅卷、登分
1月29-31日为阅卷、登分、报送成绩时间。
2.课程考核结束后,各教学系应迅速组织教师阅卷。
3.阅卷方式和程序要规范。
4.认真分析试卷并按规范格式将试卷装订成册。
5.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应于1月31日前上传至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七、其他
除下学期出外实习学生外,本学期不合格的课程,定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补考。全校性的公共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组织,专业课程的补考由学生所在教学系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