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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3 08:47:04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

根据《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孝新教[2008]15号)有关规定,凡上学期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无故旷考、考核舞弊、不具备考核资格除外),准予参加学期补考,学期补(缓)考应于开学两周内完成。为做好本次补(缓)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缓)考时间

本学期补(缓)考工作,定于9月4日、9月11日及9月12日3天内完成。其中,全校性公共课程的补(缓)考,于9月4日完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它课程的补(缓)考,由各教学系组织安排,时间定于9月11-12日。

二、相关要求

1.本学期在外实习学生上学期不合格课程的补(缓)考,定于实习返校后进行,此次不作安排。

2.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验、实习、社会调查、野外写生或设计等)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做。

3.考场保证单人单座,开卷考试和闭卷考试分设不同考场。

4.凡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无故旷考、考试舞弊、无考核资格者,不得参加学期补考,请各教学系按《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孝新教[2008]15号)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5.各教学系应迅速安排,将补(缓)考信息(课程、时间、地点)通知到学生本人,以便学生复习并准时参加考试。

6.各教学系应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考试纪律的教育。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凡考试违规者,按《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考核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孝新教[2008]16号)处理。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0年8月28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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