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积极推进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规范化建设,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根据《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2008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性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是高等院校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门,向社会学习,向实践学习,了解国情、民情,把书本知识同社会实际结合起来,服务社会、提高自身的一种重要教育方式,是高等院校培养学生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二、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的内容及分类
1、理论学习: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学生党团活动,开展马列、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等课外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学生广泛阅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天文、地理、科技等非专业方面的书籍,要求写出学习心得和读书报告。
2、文体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会、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等文体竞赛活动。支持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各种社团活动。
3、科技创新: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讲座、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编著书籍、申请科研立项、参加科技制作、推普科技知识等各种科技创新活动。
4、学习竞赛:要求学生参加学校,省(市)、国家举办的各类学习竞赛活动,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创新设计、计算机技能、英语口语竞赛等。
5、等级考试:要求学生参加大学英语、专业英语、计算机和普通话等级考试。
6、职业证书:鼓励学生通过技能训练获取由国家或行业颁发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如:会计证、律师证、驾驶证和各种IT证书等。
7、社会工作:要求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社会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或小论文)。鼓励学生向校广播台、校报、校园网站以及市、省、国家级报刊(网站)等宣传媒体发表诗歌、散文、通讯、报道等。以系、班、小组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咨询,家电维修,青年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8、其他: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由院、系组织或经院、系批准自行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
三、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申报与认定标准(见附表1)
四、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审核程序及要求
1、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审核表(见附表2),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集体活动由组织单位负责人签字证明,个体活动由班主任签字证明。
2、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学习心得、读书笔记、调查报告、活动总结、获奖证书、职业证书、专利证书、考试成绩、发表论文、通讯报刊等原件及复印件;科技发明、手工制作需提供实物、说明书和照片;参加集体活动需提供由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活动方案或计划。
3、每学期末,辅导员收到相关材料后,根据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标准给予相应成绩(学分),教学系签署审核意见,教务处认定学分。
4、教学系秘书将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审核表及附件材料按年级、专业、归类存档,并将成绩(学分)录入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5、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每学年认定一次,第7学期汇总,学生在校期间(1-7学期)至少在三个类别中获得8学分。
6、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由学工处、团委和教务处联合组织实施,各教学系每学年初将上学年学生获得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情况予以公布,同时部署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工作计划。
7、辅导员要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查验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标准的,不得给予学分;同一活动以获奖最高项给予学分,不得重复计算。
8、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辅导员的工作,提供相应材料和有关证明,保证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顺利开展。
9、学生参加本办法规定之外的实践与创新活动,由学生本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教学系组织审核,教务处认定学分。
五、本办法从2008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申报与认定统计表
(20 ——20 学年度)
教学系 专业 学生人数 负责人签字:
类别 |
内容及效果 |
学分 |
总评 |
理论学习 |
政治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等),提交3000字以上心得体会 |
1/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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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书(阅读非专业课外书籍),提交3000字以上读书笔记 |
1/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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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 |
文体竞赛: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体竞赛活动(含训练) 获校、省(市)、国家级文体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
1/次 加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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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 获社团协会三等奖及以上 |
1/学期 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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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创新 |
科研立项:立项获批(校、省(市)、国家) 结题(校、省(市)、国家) |
1、2、3/项 加1、2、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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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获校、省(市)、国家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2、4、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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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一般期刊、核心期刊 |
4、6/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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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著、合编书籍(含小说、图书、教材等) |
1/5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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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制作、科技小发明、申请专利 |
1、2、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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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术讲座、科技兴趣小组或科技推普活动 |
0.5/次或1/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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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竞赛 |
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学习竞赛(含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创新设计、计算机技能等)训练活动; 获校、省(市)、国家级学习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
1/次 加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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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考试 |
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专业英语四级)、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
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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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计算机等级(二级、三级及以上)考试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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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普通话二乙、二甲、一乙、一甲测试 |
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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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证书 |
获会计证、律师证、驾驶证、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等 |
2/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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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社会调查:提交调查报告或小论文(3000字以上) |
1/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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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在校广播台工作人员,校报记者、编辑等 在市、省、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诗歌、散文、通讯、报道等 |
1/学期 1、2、3/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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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法律咨询、家电维修、国旗升降队及各类青年志愿 者活动 |
0.5/次或1/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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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参加教学系或经系批准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 |
0.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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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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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分专业和类别汇总填写,注意要有统计证明材料原件,此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