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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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6 15:25:50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日(星期一)至4月4日(星期三)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三,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3月31日(星期六)和4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4月2日(星期一)和4月3日(星期二)。
  二、原公休日的教学活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各单位自行安排节日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四、学工部(处)、团委、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应掌握其去向;4月4日(星期三)晚做好学生点评工作。
  特此通知
 

城市建设系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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