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日)、5月3日(星期一)照常公休。
二、公休日的教学活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各单位自行安排节日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四、各教学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应掌握其去向;5月3日(星期一)晚做好学生点评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