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管理,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鄂教高[2001]18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育中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衡量和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探讨、分析、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的总结性报告,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综合性,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12周,计8学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或第九学期)完成,与正常教学同步进行。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校、教学系两级管理。学校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各教学系由一名分管教学的负责人牵头。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起草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文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指导和必要的协调工作。
2.落实和分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经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3.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和监督,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4.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推荐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5.推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改革,组织经验交流与改革成果推广应用。
第七条 各教学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在教学系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落实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管理规定,明确本教学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目标。
2.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目标的具体要求,拟定本教学系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组织本单位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审查选题,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状况等。
4.对本教学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三章 征题、审题与选题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有征题、审题制度和程序,征题及审题是关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征题和审题的基本原则是: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
2.理科类应优先选择结合生产、科研实际的课题,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工科类应选择实际工程类型题目,逐步提高真题真做题目的比例。其中,结合科学研究、工程实际类题目和教师科研项目的题目总数应≥60%;文科类课题应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提倡立足地方经济发展,注重解决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的题目总数应≥60%。各学科应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创新性与实用性的论文(设计)或具有理论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的论文(设计),其比例应≥5%。
3.选题的难易程度要适当,题目类型应多样化,努力做到因材施教。
第九条 学生选题的要求:
1.原则上每生一题。对于需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规定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名学生都能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新办专业、实验 (践)性强的专业论文题目与学生比可适度放宽至l:3—l:4。
2.近三年课题或内容的重复率≤30%。
3.提倡指导教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允许优秀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拟题目。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改变题目或内容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教学系分管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 指导教师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土及以上学位。首次独立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原则上应派专业素质好和有经验的教师把关和指导。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了解学生状况,分析学生条件,指导学生选题,审核学生开题,编写指导方案。
2.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解答学生所提出的问题,指导学生按规范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3.从德、智、体等方面关心学生成长,就学生的学习态度、能力水平、论文(设计)质量及毕业论文(设计)的应用价值等方面写出评语和建议,评定成绩,并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工作。
4.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及时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第十三条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在集中撰写时间内,其外出率应≤15%。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者,必须经教学系分管教学的负责人批准,并委派水平相当的教师代理指导。
第十四条 提倡和鼓励高学历高职称教师担任论文指导教师。
第五章 学生
第十五条 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做到:
1.努力学习,刻苦认真,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完成任务。
2.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成果。
4.热爱劳动,注意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规章制度。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审核与成绩评定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核与成绩评定采用教师评阅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取整)计分。
第十七条 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包括指导教师和2名以上(含2名)本专业具备指导资格的其他教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之前,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查和评阅,并写出评语。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语主要包括:
1.对本门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2.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态度,遵守纪律情况。
3.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有无创造性或应用价值。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5.是否具有答辩资格。
第十八条 各教学系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成员3~5名。答辩委员会在教学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需要可成立若干答辩小组。
第十九条 教学系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本单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2.聘请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不包括指导教师);
3.必要时组织并主持教学系级公开答辩工作;
4.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
第二十条 答辩小组成员应通读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设计好答辩时的有关提问。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应按程序进行,并做好答辩记录。答辩成绩应当日公布,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新进行答辩。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于答辩结束三天内,以教学系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不合格者,按《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七章 检查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教务处和各教学系应按本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配合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准备、选题、指导、评阅、答辩等环节进行检查。全校性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每学年一次,全面评估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 各教学系和学校相关部门要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妥善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与其他教学工作的关系,努力减少和消除学生就业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不利影响。对确因就业应聘等原因而需要调整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答辩时间的学生,在履行规定手续后可准假一次。
第二十五条 各教学系必须加强对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思想教育工作。学生必须遵守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纪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对违反纪律者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资料必须以教学系为单位交由教务处保存。其他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资料由各教学系统一保存。
第二十七条 各教学系应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将上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情况、经验总结等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教务处。教务处在此基础上形成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参照孝感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专科生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l: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附件2: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
附件1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毕业前的一个重要学习环节,是专业学习的深化与升华。它既是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又是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资格进行认定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一)资料组成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任务书)。
2.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译文及原文复印或影印件、工程图纸、电子文档等。
3.教师(包括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语。
4.毕业论文答辩记录。
5.论文指导日志。
6.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
(二)信息填写
正文、谢辞、
毕业论文(设计)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毕业论文(设计)封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或任务书。所用稿纸以及其他表格可以按专业特色自行设计。
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手写时一律用黑或蓝黑墨水。
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题目
题目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一般不超过20个字,如果有些信息必须放进题目,可以用副标题。
2.论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
论文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采用的方法和得出的主要结论。中文摘要在300字左右,外文摘要以250个左右单词为宜。
设计总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任务来源、设计标准、设计原则及主要技术资料,中文字数要在1500左右,外文字数以700个左右单词为宜。
3.目录
目录按三级标题体律编写,文科按“一、(一)、l.”,理工科按“1、1.1、1.1.1”,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4.正文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包括绪论(引言)、正文主体与结语,字数为1—1.5万字,外语专业的毕业论文篇幅不得低于3000个外文单词。正文内容如下:
绪论(引言)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研究范围及要达到的具体目标;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概况及存在的问题;说明本课题的指导思想;阐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其文字量应多于摘要。
正文是对课题研究过程的文字性表述,是论文的最重要部分。其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假设和条件;模型的建立,实验方案的拟定;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设计计算的主要方法和内容;实验方法、内容及其分析;理论论证,理论在课题中的应用,课题研究得出的结果,以及对结果的讨论等。根据需要,正文可以分成几节来撰写,每一节应有标题。
结语是对整个研究过程所作的归纳和综合,包括对所得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课题研究中尚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结语要写得概括、简短。
5.谢辞(后记)
谢辞(或后记)应以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给予帮助的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谢意。
6.参考文献与附录
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设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毕业论文(设计)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反映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一份完整的参考文献是提供给读者的一份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参考文献不宜过少,主要参考文献理工类8种(篇)以上,其他学科类12种(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在1篇以上。
附录所包括的是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又有参考价值的内容。例如公式的推演、编写的程序等。文章中引用的符号较多时,为便于读者查阅,可以在附录中编写一个符号说明,注明符号代表的意义。附录的内容应完整,篇幅一般不宜过大。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细则
1.毕业论文(设计)要按规定的格式用A4幅面纸双面打印或书写,手写时文稿纸背面不得书写正文和图表,正文中的任何部分不得写到文稿纸边框以外,文稿纸不得随意接长或截短。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
2.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的使用要符合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
3.名词、名称
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应尽量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称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人们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等)应采用通常标准译法。
4.量和单位
量和单位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GB3100-GB3102-93。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由汉字与符号组成的单位,例如件/台、元/km。
5.数字
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测量统计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在叙述较小的数目时,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他发现两颗小行星”、“三力作用于一点”,不宜写成“他发现2颗小行星”、“3力作用于1点”。大约的数字可以用中文数字,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如“约一百五十人”,也可写成“约150人”。
6.注释
毕业论文(设计)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可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或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但必须统一。
7.公式
公式应居中书写,公式的编号用圆括号括起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公式和编号之间不加虚线。
8.表格
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序和表题,表序和表题应写在表格上方正中,表序后空一格书写表题。表格允许下页接续写,表题可省略,表头应重复写,并在右上方写“续表x x”。
9.插图
毕业论文(设计)的插图必须精心制作,线条要匀称,图面要整洁美观。每幅插图应有图序和图题,图序和图题应放在图位下方居中处。图应在描图纸或在洁白纸上用墨线绘成,也可以用计算机绘图。
10.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文后,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要按国家标准GB7714-87。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的先后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编号,序码用方括号括起。
以上规范主要针对理工农科学生,其他学科专业的学生可参照执行,或执行本院系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附件2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南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能顺利进行,各教学系应成立“教学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在教学系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由本教学系高职称、高学历、教学和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负责指导和管理本教学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管理规章
有齐全、合理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
1.上级上管部门文件,如《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学校文件。
3.本教学系规章制度。各教学系应依据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文件,制定符合本教学系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4.适用本届学生的实施方案。教学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应在省、校和教学系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各种适用于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5.其他辅助性的文件。
三、撰写过程
1.选题。在广泛征题、认真审题的基础上,各教学系提供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列举论文题目及性质、指导教师及其学历、职称、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指导学生选题。
学生选题结束后,应将有关信息汇总。①学生选题一览表,包括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选题性质、指导教师;②指导教师一览表,包括教师姓名、职称、学历学位、研究方向、指导学生数、学生姓名及学号。
2.开题。学生必须填写开题报告(任务书)。开题报告(任务书)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
开题报告的上要内容包括:教师、学生和课题基本信息;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选题的依据和意义;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研究工作进度;主要参考文献;指导教师和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意见等。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学生和课题基本信息;课题条件;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计划进度;主要参考文献;指导教师和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意见等。
3.指导与撰写。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及时、如实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和《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工作日志》。
四、成绩评定
1.评阅。指导教师的评语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不可太抽象,太笼统。
2.答辩。答辩的基本程序为:答辩小组负责人宣布答辩开始;答辩学生陈述论文要点(15分钟左右);答辩教师提问,以2~3个问题为宜;答辩教师分别评定答辩成绩;答辩结束。答辩时,必须对每位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定成绩。答辩记录必须按学号顺序装订存档。
3.成绩构成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和答辩成绩三个部分构成,三部分成绩权重系数原则上分别为0.5、0.3和0.2。各教学系结合专业特色应制订论文(设计)撰写及质量和答辩的评分细则。
五、总结与材料归档
1.各教学系按学生学号顺序,分专业填报毕业论文(设计)综合一览表,包括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论文性质、大约字数、指导教师及职称(或学历)、综合评定成绩、是否推荐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内容。
2.根据学校要求,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系可分专业,将质量较高的论文(设计)汇编成册,如条件许可,鼓励各教学系汇编毕业论文(设计)集。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存档,其中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学校汇编成册,其相关资料送教务处存档。
3.各教学系应配合教务处推荐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4.各院系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
5.所有手写材料必须使用档案墨水填写,并分专业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