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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系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期末教学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3 15:10:52 浏览次数: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已近尾声,为了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切实做好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停课及考核时间

课程最后截止时间:2015年6月27日(周六)。

阶段性课程:在完成教学学时后可安排课程考核。

非阶段性课程:考查课程随堂考核,同头的考查课应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核;考试课程于2015年6月28日—2015年7月3日进行考核。

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不得参加考试,如有证件遗失的情况,请告知学生及时补办。

期末考核一般不得缓考。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可于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

二、放假时间

2015年7月3日所有课程考核完毕,7月4日全体学生放暑假。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城市建设系

2015年05月25日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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