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经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讨论,报校党委批准后,拟确定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团委委员)候选人12人,按照1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团委委员11人;拟确定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4人,按照1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13人。
一、两委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及产生办法
两委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扬团内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提名酝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筹备组根据多数团员、青年学生和团学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产生的办法是:
1、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
各选举单位根据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的具体要求,组织基层团支部、班委会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与结构要求酝酿提名(见附件1)。每位团员可提名或附议的团委委员候选人人数不超过14名,每位青年学生可提名或附议的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不超过16名。
各选举单位将本单位提名情况汇总,经本单位党支部审批盖章后报两代会筹备组。
2、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筹备组对候选人提名名单的酝酿情况进行汇总后,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12名)、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14名)交各代表团,在代表中征求意见。各代表团将代表意见汇总报两代会筹备组。筹备组根据代表意见,拟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3、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在各代表团对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团代会主席团召开主席团会议,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12名),提交团代会进行预选和正式选举。学代会主席团召开主席团会议,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14名),提交学代会进行预选和正式选举。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具有灵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丰富的从事团学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4、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有工作实绩;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在团员和青年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工作要求
1、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认真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学习团章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团员和青年学生能够积极参加相关事务,明了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
2、团员、青年学生、两代会代表要以关心的态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此项工作,正确行使权利。
3、在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酝酿中,各选举单位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团支部、班委会工作的重要职责,团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不疏不乱。
4、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遇到问题及时与筹备组沟通,注意时间的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到整体进程。
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