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团总支
关于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09:05:41 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经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次代表大会、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讨论,报校党委批准后,拟确定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届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团委委员)候选人12人,按照1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团委委员11人;拟确定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4人,按照1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13人。

、两委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及产生办法

两委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扬团内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提名酝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筹备组根据多数团员、青年学生和团学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产生的办法是:

1、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

各选举单位根据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的具体要求,组织基层团支部、班委会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与结构要求酝酿提名(见附件1)。每位团员可提名或附议的团委委员候选人人数不超过14名,每位青年学生可提名或附议的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不超过16名。

各选举单位将本单位提名情况汇总,经本单位党支部审批盖章后报两代会筹备组。

2、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筹备组对候选人提名名单的酝酿情况进行汇总后,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12名)、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14名)交各代表团,在代表中征求意见。各代表团将代表意见汇总报两代会筹备组。筹备组根据代表意见,拟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3、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在各代表团对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团代会主席团召开主席团会议,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12名),提交团代会进行预选和正式选举。学代会主席团召开主席团会议,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14名),提交学代会进行预选和正式选举。

、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具有灵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丰富的从事团学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4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有工作实绩;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在团员和青年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工作要求

1、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认真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学习团章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团员和青年学生能够积极参加相关事务,明了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

2、团员、青年学生、两代会代表要以关心的态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此项工作,正确行使权利。

3、在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酝酿中,各选举单位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团支部、班委会工作的重要职责,团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不疏不乱。

4、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遇到问题及时与筹备组沟通,注意时间的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到整体进程。

 

 

 

                 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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