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团总支
关于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第一次团代会、第一次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09:03:18 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

为了充分切实保障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民主权利,为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次代表大会和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胜利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两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本次团代会代表的产生,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各教学系和直属团支部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征得所在单位党支部同意,依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本次大会代表的名额为团代表80人,学代表80人。代表候选人由各教学系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酝酿产生。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团代会代表推荐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担任团内职务的青年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热情高,进取精神强,道德品质高尚,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作风扎实,成绩优良,群众基础好,有议事能力,受到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的认可和多数团员的拥护与信任。

4、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等方面都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代会代表推荐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在籍的本、专科学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热情高,积极要求进步,道德品质高尚,进取精神强,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有正义感和责任心,未受过任何处分。

3、勤奋工作,刻苦学习,开拓创新,作风扎实,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在活动中能起到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

                         

                 

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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